隨著高校的“搶人才”愈演愈烈,各方愈加關注。
教育部部長陳寶生此前在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工作推進會上“東部各高校,請對中西部高校的人才手下留情”之語,言猶在耳。
可另一方面,有地方高校校長對記者直言:為了“雙一流”,為了即將到來的“學位點評估”,雖然明知搶人是“雙刃劍”,但也還要“搶上一搶”,讓評估之前自己學校的人才“帽子”多一點,科研大牛“人頭”多一些。但“挖人大戰(zhàn)”背后的這個理由靠得住嗎?
評估學位點與“帽子”“人頭”無關
2014年,國務院學位委員會、教育部印發(fā)《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法》,部署開展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和專項評估。根據(jù)該辦法,合格評估主要面向獲得學位授權滿6年的學位授權點,每6年一輪,每輪前5年為學位授予單位自評,最后一年為教育行政部門抽評。目前,首輪合格評估還在自評階段,預計2018年年底完成自評,2019年進行抽評。
專項評估主要面向獲得學位授權滿3年的新增學位授權點,主要檢查參評學位授權點研究生培養(yǎng)體系的完備性,包括師資隊伍、人才培養(yǎng)和質量保證等,以定性評價為主,結果分為“合格”“不合格”及“限期整改”三類,不對參評學位授權點水平排名排序。根據(jù)教育部信息,評估指標重點突出質量要求及保障條件的完備性、有效性,指標要素不設權重、不打分。其中,師資隊伍主要檢查參評學位授權點獲得授權以來能夠滿足培養(yǎng)需要的師資的規(guī)模、結構、水平及培訓等情況,師資水平一般通過導師的學歷學位、專業(yè)技術職務、承擔科研項目、所獲學術成果和學術交流等指標反映,不數(shù)“帽子”也不查“人頭”,各種“稱號”人才并不納入指標體系。
“人才評估不側重‘帽子’‘人頭’,而是側重對人才的項目成果的評估,這才是好的導向。”南京科技職業(yè)學院教授李焦明說。
“雙一流”面前,人才更需要的是“留住”
根據(jù)《統(tǒng)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》《統(tǒng)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方案(暫行)》,“雙一流”遴選有兩點特別之處:一是不再組織高校申報,不組織專家評審。有參與者對此評價,這樣既能避免學校突擊申報,也相對減少學校的負擔;二是認定標準根據(jù)已公開發(fā)布、可公開獲取、高校普遍認可的國內外第三方評價結果確定,突出人才培養(yǎng)質量、學科發(fā)展水平和對經(jīng)濟社會發(fā)展的貢獻,不與“數(shù)人頭”“戴帽子”掛鉤。這樣做的目的,無疑也是為了避免高校面臨“雙一流”建設時片面追求數(shù)量指標,進而導致惡性爭搶人才。
王瑞(化名)作為青年優(yōu)秀人才,2014年被東部某高校挖走,但是現(xiàn)在她對記者說:“我要離開了,收入減少也走。”因為配套的人才管理、項目和資金審批制度等問題,她負責的項目推動起來舉步維艱。王瑞的窘境實際也是很多學校“搶人才”喧囂之后的結局:搶來了留不住,留住了用不了,結果人才就只剩下“人頭”“帽子”等短期的“書面材料中的價值”。
據(jù)記者了解,“雙一流”在后期建設中特別注重以高校綜合改革帶動一流師資隊伍建設、拔尖創(chuàng)新人才培養(yǎng)、科學研究水平提升、優(yōu)秀文化傳承創(chuàng)新、成果轉化,引導推動高校走內涵式發(fā)展道路,避免高校的功利性行為和追求短期效應。